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1 09:32 浏览次数: 字号:[ ]

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济宁高新区团委,团市委各部室、济宁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近日,团省委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鲁青办201617号),就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颜朱爽

  话:05372348785

  箱:jntsw@163.com

 

 

 

 

                                                                                                 共共青团济宁市委

                               2016411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

 

公室文件

鲁青办〔201617

关于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   

 

共青团各市委,各县(市、区)团委,团省委各部室、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密切和广大青年的联系,结合团省委党组成员“六个一”日常联系点、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理论研究、联系青年等相关制度安排,团省委决定,2016年继续深化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基层联系点工作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为重点,以定期轮换、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实现与团省委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活动、青少年课题研究等工作相衔接,进一步转变团的领导机关运行机制,推动团的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联系青年常态化,真正使作风转变在基层、本领提高在基层、服务青年在基层、工作落实在基层。

二、范围方式

团省委统筹安排全省的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人员范围为团省委机关干部和各团市委的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今年的基层联系点安排本着与上年保持基本一致的原则,根据团省委党组成员“六个一”日常联系点、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等工作安排做适当微调,继续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团委。承担过“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任务的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按照相关要求固定联系其“常态化下沉基层”的县(市、区)团委,其余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团委;各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根据实际情况每人确定2个基层联系点,原则上不与团省委干部联系点重合,在确保市辖县(市、区)团委全面联系覆盖的前提下,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等基层团组织作为联系点。

团省委机关科级(含)以下干部要认真参与本部门(单位)的基层联系点工作。其中,承担过“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任务的干部,要固定联系其“常态化下沉基层”的县(市、区)团委;其他干部在部门(单位)联系的县(市、区)中确定基层团组织作为联系点。

承担联系点工作任务的干部每年深入每个联系点不少于2 次,每次不少于5天。出现人员补充、干部转岗等情况,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换或补充联系点并报团省委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任务

1.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的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掌握“带露水珠”的情况,认真规范地记录《调研日志》。结合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或本单位(部门)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开展针对性强的调查研究,努力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紧紧围绕克服“四化”、增强“三性”,认真听取党政领导、基层团员团干部和广大普通青年的意见建议,思考和谋划共青团改革发展。

2.做好青年群众工作。按照“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的要求,真正走下去、深进去,在每个联系点至少要有一次与普通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的经历。多交贴心的青年朋友,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争取与更多的普通青年建立经常性联系,扩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朋友圈”。深入了解基层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尤其是青年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

3.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积极宣讲党的政策理论和团中央、团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意见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至少与联系点党政领导进行一次面谈,介绍团的重点工作部署,听取他们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就当地团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围绕“创新提升年”各项工作部署,了解把握基层工作实际状况,指导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实。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任务。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联系点工作的领导,认真谋划,明确责任。各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要参照《团省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安排表》(附件1)确定基层联系点,以市为单位填写《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报备表》(附件2),于415日前报团省委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团委要做好配合衔接工作,特别要积极参与到调研和走访青年等工作中去,努力形成省、市、县三级团组织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2.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团省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基层联系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通过查阅《调研日志》等方式进行抽查,年底汇总调研成果并就相关工作情况向团省委党组专题汇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联系点任务的,本人及所在部门(单位)须作出书面说明。

3.严肃纪律,维护形象。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团中央、团省委严管团干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联系基层过程中,不得安排层层陪同,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请基层党政领导出面或陪同调研。基层联系点工作期间,各项交通及食宿费用均按规定标准由派出单位承担,不允许给基层增加负担。

联 系 人:刘晓璐  赵明皓

联系电话:(053182073511

电子邮箱:82073885@163.com

 

附件:1.团省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安排表

2.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报备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6330


 

附件1

 

 

团省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安排表

 

  涛:武城县、蒙阴县

任海涛:淄博市张店区

  宁:平阴县、德州市德城区

陈必昌:泰安市岱岳区、青岛市崂山区

  良:淄博市博山区、乳山市

尚胜波:济南市市中区

  红:青岛市市南区、阳信县

  夏:烟台市牟平区、陵县

耿寿辉:青岛市黄岛区、成武县

刘少华:日照市东港区、临朐县

  宾:淄博市周村区

王太丽:招远市、曲阜市

  莉:邹平县

高庆军:东营市东营区、青州市

栾丽萍:齐河县

李圣安:泰安市泰山区

卯金涛:金乡县、荣成市

王晓明:鱼台县、章丘市

郑思洁:费县、东平县

曹奇伟:潍坊市潍城区、平邑县

侯继东:济南市槐荫区、聊城市东昌府区

  燕:枣庄市薛城区

  焱:宁津县

齐延鹏:青岛市城阳区、菏泽市牡丹区

韩永魁:烟台市莱山区、潍坊市寒亭区

  伟:海阳市、单县

刘北雪:枣庄市市中区、莱芜市莱城区


 

附件2

 

 

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报备表

 

填报单位:共青团济宁市委                                       

 

序号

姓名

基层联系点

所在县(市、区)

备注

1

钟称生

邹城市、梁山县

书记

2

传周

兖州区、微山县

副书记

3

田卫锋

嘉祥县、任城区

副书记

4

李雪梅

汶上县、高新区

副书记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