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济宁高新区团委,团市委各部室、济宁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近日,团省委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鲁青办﹝2016﹞17号),就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颜朱爽
电 话:0537—2348785
邮 箱:jntsw@163.com
共共青团济宁市委
2016年4月11日
鲁青办〔2016〕1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 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县(市、区)团委,团省委各部室、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密切和广大青年的联系,结合团省委党组成员“六个一”日常联系点、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理论研究、联系青年等相关制度安排,团省委决定,2016年继续深化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基层联系点工作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为重点,以定期轮换、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实现与团省委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活动、青少年课题研究等工作相衔接,进一步转变团的领导机关运行机制,推动团的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联系青年常态化,真正使作风转变在基层、本领提高在基层、服务青年在基层、工作落实在基层。
二、范围方式
团省委统筹安排全省的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人员范围为团省委机关干部和各团市委的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今年的基层联系点安排本着与上年保持基本一致的原则,根据团省委党组成员“六个一”日常联系点、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等工作安排做适当微调,继续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团委。承担过“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任务的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按照相关要求固定联系其“常态化下沉基层”的县(市、区)团委,其余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团委;各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根据实际情况每人确定2个基层联系点,原则上不与团省委干部联系点重合,在确保市辖县(市、区)团委全面联系覆盖的前提下,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等基层团组织作为联系点。
团省委机关科级(含)以下干部要认真参与本部门(单位)的基层联系点工作。其中,承担过“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任务的干部,要固定联系其“常态化下沉基层”的县(市、区)团委;其他干部在部门(单位)联系的县(市、区)中确定基层团组织作为联系点。
承担联系点工作任务的干部每年深入每个联系点不少于2 次,每次不少于5天。出现人员补充、干部转岗等情况,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换或补充联系点并报团省委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任务
1.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的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掌握“带露水珠”的情况,认真规范地记录《调研日志》。结合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或本单位(部门)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开展针对性强的调查研究,努力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紧紧围绕克服“四化”、增强“三性”,认真听取党政领导、基层团员团干部和广大普通青年的意见建议,思考和谋划共青团改革发展。
2.做好青年群众工作。按照“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的要求,真正走下去、深进去,在每个联系点至少要有一次与普通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的经历。多交贴心的青年朋友,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争取与更多的普通青年建立经常性联系,扩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朋友圈”。深入了解基层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尤其是青年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
3.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积极宣讲党的政策理论和团中央、团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意见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至少与联系点党政领导进行一次面谈,介绍团的重点工作部署,听取他们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就当地团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围绕“创新提升年”各项工作部署,了解把握基层工作实际状况,指导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实。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任务。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联系点工作的领导,认真谋划,明确责任。各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要参照《团省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安排表》(附件1)确定基层联系点,以市为单位填写《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报备表》(附件2),于4月15日前报团省委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团委要做好配合衔接工作,特别要积极参与到调研和走访青年等工作中去,努力形成省、市、县三级团组织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2.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团省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基层联系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将通过查阅《调研日志》等方式进行抽查,年底汇总调研成果并就相关工作情况向团省委党组专题汇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联系点任务的,本人及所在部门(单位)须作出书面说明。
3.严肃纪律,维护形象。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团中央、团省委严管团干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联系基层过程中,不得安排层层陪同,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请基层党政领导出面或陪同调研。基层联系点工作期间,各项交通及食宿费用均按规定标准由派出单位承担,不允许给基层增加负担。
联 系 人:刘晓璐 赵明皓
联系电话:(0531)82073511
电子邮箱:82073885@163.com
附件:1.团省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安排表
2.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报备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
团省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安排表
张 涛:武城县、蒙阴县
任海涛:淄博市张店区
谢 宁:平阴县、德州市德城区
陈必昌:泰安市岱岳区、青岛市崂山区
袁 良:淄博市博山区、乳山市
尚胜波:济南市市中区
杨 红:青岛市市南区、阳信县
盛 夏:烟台市牟平区、陵县
耿寿辉:青岛市黄岛区、成武县
刘少华:日照市东港区、临朐县
李 宾:淄博市周村区
王太丽:招远市、曲阜市
彭 莉:邹平县
高庆军:东营市东营区、青州市
栾丽萍:齐河县
李圣安:泰安市泰山区
卯金涛:金乡县、荣成市
王晓明:鱼台县、章丘市
郑思洁:费县、东平县
曹奇伟:潍坊市潍城区、平邑县
侯继东:济南市槐荫区、聊城市东昌府区
张 燕:枣庄市薛城区
郝 焱:宁津县
齐延鹏:青岛市城阳区、菏泽市牡丹区
韩永魁:烟台市莱山区、潍坊市寒亭区
于 伟:海阳市、单县
刘北雪:枣庄市市中区、莱芜市莱城区
附件2
团市委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报备表
填报单位:共青团济宁市委
序号 |
姓名 |
基层联系点 |
所在县(市、区) |
备注 |
1 |
钟称生 |
邹城市、梁山县 |
书记 |
|
2 |
佀传周 |
兖州区、微山县 |
副书记 |
|
3 |
田卫锋 |
嘉祥县、任城区 |
副书记 |
|
4 |
李雪梅 |
汶上县、高新区 |
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