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6 14:16 浏览次数: 字号:[ ]

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济宁高新区团委、济宁太白湖新区团委、济宁经济开发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大企业团委,各直属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  

 今年是建团95周年,又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部署,为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在济宁市“全面建成小康 全面转型振兴”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市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通过开展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激发青少年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新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先锋模范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效果。  

 二、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三、活动时间  

 集中在五四期间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普遍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活动是全市团组织统一活动,是扎实推进团员意识教育,激发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利用五四的重要时间节点,积极邀请党政领导参与到活动中来,和广大青少年欢度节日。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优势,结合“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广大团员青少年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普遍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纪念活动。县(市、区)团委要举行入团仪式集中示范活动。  

县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基层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挖掘基层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节俭,防止形式主义。注意加强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省委、团市委“五四”期间的总体安排部署,紧扣不忘初心跟党走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建团95周年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青少年工作的特点,找准工作的契合点,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挖掘各种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资源,利用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等,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庆祝和典礼,同时注重开展传统文化宣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爱父母等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三)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把握好“五四”重要时间节点和纪念建团95周年的特殊意义,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凸显共青团特色,切实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注重运用青年的语言,运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时尚元素,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外围新闻媒体和团属新闻阵地的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让纪念活动广为人知,在全社会营造纪念建团95周年的浓厚舆论氛围。  

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相关图文资料于512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电子邮箱:tsw2967904@163.com,联系电话:0537-2967904  

   

  附件:入团仪式规定  

   

           共青团济宁市委办公室   

                      2017424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