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济宁高新区团委、济宁太白湖新区团委、济宁经济开发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大企业团委,各直属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
今年是建团95周年,又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部署,为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在济宁市“全面建成小康 全面转型振兴”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市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通过开展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激发青少年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新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先锋模范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效果。
二、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三、活动时间
集中在五四期间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普遍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新团员集中入团仪式活动是全市团组织统一活动,是扎实推进团员意识教育,激发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利用“五四”的重要时间节点,积极邀请党政领导参与到活动中来,和广大青少年欢度节日。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优势,结合“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广大团员青少年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普遍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纪念活动。县(市、区)团委要举行入团仪式集中示范活动。县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基层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挖掘基层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节俭,防止形式主义。注意加强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省委、团市委“五四”期间的总体安排部署,紧扣“不忘初心跟党走”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建团95周年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青少年工作的特点,找准工作的契合点,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挖掘各种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资源,利用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等,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庆祝和典礼,同时注重开展传统文化宣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爱父母等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三)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把握好“五四”重要时间节点和纪念建团95周年的特殊意义,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凸显共青团特色,切实尊重青少年主体地位,注重运用青年的语言,运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时尚元素,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外围新闻媒体和团属新闻阵地的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让纪念活动广为人知,在全社会营造纪念建团95周年的浓厚舆论氛围。
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相关图文资料于5月12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电子邮箱:tsw2967904@163.com,联系电话:0537-2967904。
附件:入团仪式规定
共青团济宁市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入团仪式规定
为规范发展团员工作, 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特制定入团仪式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注重制度化。新团员入团都要参加入团仪式。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入团仪式。
(二)注重程序性。举行入团仪式要做到基本程序规范到位, 各个环节严谨顺畅, 体现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和庄重性。
(三)注重感染力。通过举行入团仪式, 使青年感受加入团组织的光荣感, 增强对团组织的归属感, 激发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使命感。
二、基本程序
1. 奏 (唱) 国歌。
2. 主持人说明举行入团仪式的意义, 宣布新团员名单。
3. 向新团员颁发团章、团员证和团徽, 团徽佩戴在左胸前。
4. 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
(1)宣誓人面向团旗立正, 右手握拳, 举过右肩。
(2)领誓人逐句领读入团誓词, 宣誓人跟读。
(3)当领誓人念到 “宣誓人冶时, 宣誓人应分别报出自己的姓名。
5. 入团介绍人代表宣读《团章》中有关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的条款。
6. 新团员代表发言。
7. 老团员代表发言。
8. 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
讲话, 对新团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9. 唱团歌。
在严格履行基本程序的基础上, 可对入团仪式内容和形式进行进一步充实和创新。
三、有关要求
1. 入团仪式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 团小组不能组织。可以邀请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一般还应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到场观摩。
2. 入团仪式应在上级团组织批复新发展团员之后一个月内举行, 学校应在三个月内举行。可选择在 “五四 “七一 “十一 “一二九等时间举行, 使入团仪式更有纪念意义。
3. 入团仪式可以在室内举行, 也可以在室外举行。有条件的地方, 应尽量选择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场所举行。
4.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入团仪式规定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团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