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团(工)委,各大中专院校、大企业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贯彻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握并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增强团员意识。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团员发展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基层团委团员发展报告备案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入团程序。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团委要督导所辖学校团委对团员发展工作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按照《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内容于3月31日前,逐校、逐人、逐项排查,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团委要就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4月3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
三、强化责任意识。县级团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准确了解本地、本单位团员发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认真规范团员发展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因在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出现违规问题、被团省委通报的,团市委将严肃处理。
共青团济宁市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全省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规定
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团务工作,有关规定都是刚性的,不能随意变通或突破。比如,入团年龄必须年满14周岁、必须递交入团申请书、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后才能发展为团员、必须严格规范执行《意见》中所列的七个入团程序、必须有两名入团介绍人、必须有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上级团委批准等。各级团干部要认真学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吃透精神,严格执行。同时,发展团员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神圣的工作,对青年的影响深远。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的涂改,会对团员本人的档案产生不良影响。比如,要按计划有序发展团员,发展时间不能随意提前或延后;要在教育入团积极分子理解、认同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团志愿,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团省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梳理汇总了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了《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见附件),各地要认真按照检查表和《意见》要求,重点查摆、逐一整改。
二、注重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
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填写入团材料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作为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设计团课内容,原则上每名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前应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培训,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中学团委书记,要亲自上团课,切实从源头上抓好思想建团工作。要抓住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和节点,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团员意识。要创造性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因地制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灵活多样地设计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团员先进性和团组织的凝聚力。
三、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团员发展管理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市级团委要发挥对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督导把关作用。县级团委要履行在团员发展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基层团委团员发展报告备案制度,督促基层团委按照实际上报发展计划,按时按计划发展团员,对新发展的每名团员进行审核把关。尤其要利用加盖团员证钢印这一环节,发挥好把关指导作用。加盖钢印前,收齐并准确核对基层上报的“一表一册一簿”,杜绝县级团委不审核材料就随意盖钢印的情况。有团员发展任务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中学团委书记是团员发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对工作负责、对青年负责。工作中要如实上报发展计划、严格落实团课要求、履行各项入团程序、组织学生认真规范填写入团材料,扎扎实实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意见》实施以来,全省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各市、县团委要督导所辖学校团委对团员发展工作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按照《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内容于
五、关于几个普遍性问题的整改意见
1. 关于低龄入团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入团的要求。自
2. 关于不按照批复的计划发展团员问题。对于2014年下半年未发展团员、推迟到2015年上半年一并发展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编号为2014年的入团志愿书,将整学年的发展计划压缩。今后不得出现编号年限与实际发展时间不符的情况。
3. 关于关键信息填写问题。对于入团志愿书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填写时务必认真,保证无误。
4. 关于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问题。志愿书的每一项必填内容,都应规范填写。特别是入团志愿不能一个年级或一个班级中的学生大面积雷同,应结合个人的理解和认识,庄重严肃地写出符合个人特点的入团申请。入团介绍人的确定应科学合理,负责任地作出评价。支部大会讨论意见、上级团组织意见等情况应实事求是,规范填写。
5. 关于规范填报“一表一册一簿”的问题。各级团委要如实上报《团员发展计划表》(一表)。今后,市县团委在审核团员发展计划时,要对照上一学年度的底数,保持数据连贯性。每发展一批新团员都要及时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一册、一簿)。县级团委加盖钢印前,要首先确认各学校的“一表一册一簿”是否对应统一,合乎逻辑,符合要求。然后再逐人核实是否符合入团条件,最后加盖钢印,做到计划表、花名册、写实簿与入团志愿书、加盖钢印情况保持一致。
团员发展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31—82073896 82073815
电子邮箱:sdgqt3815@163.com
附件: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