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市共青团组织、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措施; (二)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团的基层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 (三)协助管理在济宁的团中央、团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全国、全省青联、学联、少工委成员; (四)协助党组织管理直属团市委领导的团的领导班子; (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规划指导全市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 (八)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工作; (九)负责团市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