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济宁市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安监局,高新区团委、经发局,市直各大企业团委:
为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达到以活动促工作的目的,根据《济宁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市领导指示精神,团市委、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各大企业班组青年集体中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工应占集体职工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申报集体必须在2011年度班组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且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按年度计划完成。
3、申报集体2011年度全年实现“零违章、零违纪、零返工、零事故”(零返工:指在一个检修周期内没有出现因检修工艺、检修人员责任等检修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和隐患)。
4、有具体创建规划和措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安全生产方面成效突出。
三、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及高新区限报1-2个,市直各大企业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由各地、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报候选单位,经团市委、市安监局考察审核后,由团市委、市安监局联合发文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推荐。
2、申报单位须填写《济宁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表》,并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连同word格式电子文档,务必于2012年6月10日前报送团市委工农部。
联系人:李岑
联系电话:2348779 ,传真:2348101
地址:红星中路1-1号团市委工农部(310室)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5月18日